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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理賠流程:

一、備妥下列必備文件,缺件無法受理。

二、至學務處20號櫃台交件,並於現場填寫"收件紀錄表"。

亦可郵寄至學校,寄件資料:「106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 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申請保險理賠"。

三、一般無缺件且符合理賠的申請,約20個工作天左右,由保險公司直接匯入理賠申請書所填之帳戶

 

【 必備文件如下,請依序排列裝釘:】

1.理賠申請書 (可至學務處網頁下載或20號櫃台領取)

2.診斷證明書正本 (不同醫院需不同診斷書,一家醫院只需一份)

3.醫療收據 (正本或由醫院開立有"醫院章"的副本)

4.就醫當學期之學雜費繳費證明單

   中國信託學雜費網址https://school.ctbcbank.com/cstu/get_school_list.do

  • 繳費項目須顯示有"學生團體保險費"
  • 有辦學貸者,請附就醫當學期"撥款通知書"
  • 若就醫當學期在學校出納組繳學生團保費,請附紅色收據影本 
  • 保費涵蓋月份:上學期為8月~1月、下學期為2月~7月 ,若醫療收據有跨學期,需繳交對應學期之繳費證明

5.存摺封面影本 (限學生本人,未滿18歲者一樣要先辦金融帳戶)

6.其他:

  • 骨折、骨裂:須加附「醫院X光光碟」
  • 僑生、外籍生:須加附居留證ARC正反面影本
  • 有報案者:建議加附「報案三聯單」影本
  • 因精神疾病住院理賠,須附醫院病歷資料
  • 未滿18歲者(112年1月1日開始):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且理賠申請書、同意查詢暨授權聲明書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重要注意事項

  • 理賠範圍事故受傷門診、事故或疾病住院及手術才符合申請理賠條件(單純疾病門診沒有理賠。手術認定以健保署為準,而非診斷證明,通常醫療收據有寫"手術費"才算手術,否則可能只是健保署認定的處置,如一般情況之拔臼齒)。
  • 理賠期限:事故或疾病發生日起至2年內皆可申辦,逾期失效。
  • 國外事故:請向當地醫院申請英文版診斷證明書正本及醫療收據正本。
  • 休學期間若額外加保,亦可申請理賠(加保請洽12號櫃檯)。
  • 學務處為本業務投保窗口,並非理賠審查單位,僅協助轉交理賠資料,一旦資料送出後,個人若要抽回,需自行洽詢保險公司;若個人尚有其他私人保險需使用收據正本,建議繳交有醫院蓋章之副本給學生平安保險(但不得為彩色影印收據、也不可以只蓋"與正本相符"章)。
  • 若對申請文件有問題,可先與學務處承辦人吳小姐確認。(02-2737-6318,jamiewu@mail.ntust.edu.tw)
  • 若對保險理賠內容及金額有問題,請參閱學務處網站保險資訊,或洽詢遠雄人壽高小姐(02-2758-3099 分機1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