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程序:
一、先確認必備文件
二、現場繳件者,請在學務處9號櫃台填寫收件紀錄表(郵寄者免)
**必備文件**
- 理賠申請書 (共3頁,可至學務處網頁下載或9號櫃台領取)
- 診斷證明書正本 (不同醫院需不同診斷書,一家醫院只需一份)
- 醫療收據正本 (或由醫院開立有蓋章之副本)
- 事故當學期學雜費繳費收據 (以確認是否有繳學生團保費)

*就貸同學請檢附事故當學期撥款書 *若當初在出納組繳納學生團保費,請檢附學校開立之紅色收據影本
- 存摺封面影本 (僅限學生本人,未滿18歲者一樣要先辦存摺才行)
- 其他:
- 有骨折、骨裂 者:須加附「醫院X光光碟」
- 有報案者:建議加附「報案三聯單影本」
- 未滿18歲者(112年1月1日開始):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且理賠申請書、同意查詢暨授權聲明書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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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注意事項:
- 受傷門診、住院、手術才符合申請理賠條件。
- 事故或疾病自發生日起,2年內皆可申辦。
- 學生休學期間,若有繳交學生平安保險者,亦可申請理賠。
- 國外事故請向當地醫院申請英文版診斷證明書正本及醫療收據正本。
- 學務處為本業務要保人,僅協助轉交理賠資料,並非理賠審查單位。一旦資料送出後,個人若要抽回,需自行洽詢保險公司;若個人尚有其他私人保險需使用收據正本,建議繳交有醫院蓋章之副本給學生平安保險(但不得為彩色影印收據)。
- 若對申請文件有問題,可先email與學務處承辦人確認:n91074@mail.ntust.edu.tw。資料完備後可至學務處9號櫃台繳交,或用郵寄:106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學生事務處洪小姐收。
- 若對保險理賠內容及金額有問題,請參閱學務處網站保單資訊或逕洽保險公司02-2758-3099*1513 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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