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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理賠流程】

備妥下列必備文件1~5(6),缺件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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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學務處20號櫃台交件,於現場填寫"收件紀錄表",由學校協助轉交文件給保險公司。

  ✉亦可郵寄至學校,寄件資料:『106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 吳小姐收』,信封註明『申請保險理賠』

          

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審核作業,一般無缺件且符合理賠的申請,約5周左右,由保險公司直接匯入理賠申請書所填之帳戶。

 

❑必備文件如下,請依序排列繳交:

1. 理賠申請書 (可至學務處網頁下載或20號櫃台領取)

2. 診斷證明書正本 (不同醫院需附不同診斷書)

3. 醫療收據 (正本或由醫院開立有"醫院章"的副本)

4. 列印就醫學期之學雜費繳費證明單

  • 中國信託學雜費網址https://school.ctbcbank.com/cstu/get_school_list.do,繳費項目須顯示有"學生團體保險費"
  • 若醫療收據日期有跨不同學期,所對應學期之繳費證明單皆須附上 (保費涵蓋月份:上學期為8月~1月、下學期為2月~7月)
  • 辦學貸者:附就醫當學期"撥款通知書"
  • 臨櫃繳費者:若就醫當學期在學校出納組繳保險費,請附粉紅色收據影本

5. 存摺封面影本 (限學生本人,未滿18歲者一樣要先辦金融帳戶)

6. 其他:

  • 有骨折、骨裂者:須加附「醫院X光光碟」
  • 僑生、外籍生:須加附「居留證ARC」正反面影本
  • 有報案者:建議加附「報案單」影本
  • 因精神疾病住院理賠,須加附醫院病歷資料
  • 未滿18歲者(112年1月1日開始):需繳交身分證影本,且理賠申請書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重要注意事項:

▶︎理賠範圍:事故受傷門診、事故或疾病住院、手術才符合申請理賠條件(單純疾病門診沒有理賠。手術認定以健保署為準,而非診斷證明,通常醫療收據有寫"手術費"才算手術,否則可能只是健保署認定的"處置",如一般情況之拔臼齒)。

▶︎理賠期限:事故或疾病發生日起至2年內皆可申辦,逾期失效。

▶︎國外事故:請向當地醫院申請英文版診斷證明書正本及醫療收據正本。

▶︎休學加保:休學期間若額外加保,亦可申請理賠(加保請洽12號櫃檯)。

▶︎學務處為本業務投保窗口,並非理賠審查單位,僅協助轉交理賠資料,一旦資料送出後,個人若要抽回,需自行洽詢保險公司;若個人尚有其他私人保險需使用收據正本,建議繳交有醫院蓋章之副本給學生平安保險(但不得為彩色影印收據、也不可以只蓋"與正本相符"章)。

▶︎對申請文件有問題,可先與學務處承辦人吳小姐確認,02-2737-6318,jamiewu@mail.ntust.edu.tw

▶︎若對保險理賠內容及金額有問題,請參閱下方學生團體保險內容資訊,或洽詢遠雄人壽團險部高小姐,02-2758-3099 分機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