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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集乳室

依據母性保護計畫,若您為本校教職員,於懷孕期間及產後一年期間尚未填寫,請前往頁面填寫,並將資料交予保健室郭護理師(可掃描後寄至G10926@mail.ntust.edu.tw)。

哺乳室  3

  

一、 設置依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

二、 設置目的: 為配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局母乳哺育政策,及兩性工作平等法之精神,特設置本室並鼓勵哺餵母乳。  

三、 設置地點: 體育館一樓(健康中心旁)  。

四、 開放時間: 配合本校上班時間 週一至週五8:30-20:0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0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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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務對象: 需要哺餵母乳之本校教職員工生。依據「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設置哺(集)乳室之位置, 除專供哺(集)乳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六、本室設施: 設有冷氣、靠背椅、洗手設備、有蓋垃圾桶、冰箱、緊急求救鈴。

七、門禁管理: 哺集乳室平日上鎖,欲使用者請至學務處衛保組,將有專人協助開門。

八、哺乳室設備:

  1. 設有冷氣、抽風扇、靠背椅、桌子、乾洗手設備、有蓋垃圾桶、母乳儲存專用冰箱、緊急求救鈴。其他裝備(如吸奶器、奶瓶、. 嬰兒用品等),請使用者自備。哺集乳室為無償提供使用,內部設備均為公物,敬請愛惜使用,勿任意破壞或竊取,如有損害應照價賠償。
  2. 備有「哺集乳室使用者登記簿」,請於使用前登記填寫,管理單位將於每月統計使用人次。
  3. 備有「哺集乳室滿意度調查表」,供使用者自行填寫,管理單位將不定期檢視使用者反應內容。
  4. 提供及張貼母乳哺育之相關文宣品,並不定期更新。

九、 使用規範:

  1. 本室禁止吸菸。
  2. 使用者進入本室後可上鎖,請於門把掛上「使用中」之告示牌。
  3. 內有設置緊急求救鈴,若遇緊急狀況,請立即按壓牆上緊急鈴求助,健康中心人員將儘速前來協助
  4. 哺集乳室內冰箱只限存放母乳之用,冰存之母乳請標示使用者姓名及存放時間,並於開放時間結束前攜回,請勿隔夜存放,本單位不負保管責任。發現有非母乳及非指定用品,管理單位有權逕行處理,原放置人不得異議。
  5. 本室不提供置放或保管物品,使用後請將個人物品攜離並整理清潔,以維護環境整潔。
  6. 依據「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使用者應遵守哺(集)乳室之使用規範。

十、使用本室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者,請洽學務處衛保組郭護理師,2730-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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