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境外僑生新生入境來臺就學防疫補助公告
壹、辧理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1月10日17時止,逾時將不予受理(如尚在檢疫中
同學可至檢疫結束再辦理)。
貳、申請資格:僑生新生。
參、防疫補助金額:3500元整
肆、申請繳交文件:
1.填寫申請表
2.個人郵局帳號影本
3.居留證影本
4.請攜帶入住房費發票或收據
計算方式:
4.1住宿總金額除2,補助上限3500元。
4.2住宿總金額除2,低於3500元,以實際金額為補助。
伍、 聯繫窗口:
請於截止日前繳交相關資料至學務處20號櫃台陳小姐 02-27376318
附件:申請表-PDF、申請表-O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