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活動組】臺北市政府青年局辦理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敬請貴校及所屬學生社團或自治組織踴躍申請,
主旨:為鼓勵青年發展及交流,本局辦理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敬請貴校及所屬學生社團或自治組織踴躍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促進青年自我實踐並發揮創意、成長學習及多元發展的目標,設立於本市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分校或分部設於本市亦可),或經該學校核准成立之學生社團及學生自治組織,於參與或辦理青年培訓研習、公共展演、公開競技、志願服務、體驗學習、議題倡導或有助於青年發展之團體活動,得申請本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1、受理申請期限(本補助申請115年度採分段受理):
(1)上半年度活動:自公告之日起至115年(以下同)6且至遲應於活動開始日前20日提出申請,惟1月舉辦之活動至遲應於活動開始日前5日提出申請。
(2)下半年度活動: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且至遲應於活動開始日前20日提出申請。
(二)補助額度: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但受補助者為設立於本市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社團 及學生自治組織,且補助活動具公益性質、3校以上之跨校性或全國性活動,最高補助10萬元。
(三)詳細資訊及申請方式請至本局機關網站(網址:https://youth.gov.taipei/)「各項服務」-「補助貸款」-「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要點」查詢利用。
二、敬請貴校踴躍申請本案補助,檢附補助要點、公告、補助經費編列基準、申請書表、電子海報各1份,並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學生社團及自治組織。
說明:
一、為促進青年自我實踐並發揮創意、成長學習及多元發展的目標,設立於本市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分校或分部設於本市亦可),或經該學校核准成立之學生社團及學生自治組織,於參與或辦理青年培訓研習、公共展演、公開競技、志願服務、體驗學習、議題倡導或有助於青年發展之團體活動,得申請本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1、受理申請期限(本補助申請115年度採分段受理):
(1)上半年度活動:自公告之日起至115年(以下同)6且至遲應於活動開始日前20日提出申請,惟1月舉辦之活動至遲應於活動開始日前5日提出申請。
(2)下半年度活動:自115年6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且至遲應於活動開始日前20日提出申請。
(二)補助額度: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但受補助者為設立於本市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社團 及學生自治組織,且補助活動具公益性質、3校以上之跨校性或全國性活動,最高補助10萬元。
(三)詳細資訊及申請方式請至本局機關網站(網址:https://youth.gov.taipei/)「各項服務」-「補助貸款」-「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協助青年多元發展補助要點」查詢利用。
二、敬請貴校踴躍申請本案補助,檢附補助要點、公告、補助經費編列基準、申請書表、電子海報各1份,並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學生社團及自治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