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所送「戒菸專線之戒菸教育服務說明」及「學校單位轉介未滿20歲吸菸者至戒菸專線作業事項」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2月13日國健教字第1140760249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說明及作業事項,請多加運用;另申請所需之「轉介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個案同意書」及轉介所需資料之電子檔,該署已置於「健康九九網站」菸害防制館/戒菸服 務/免費戒菸專線項下,請逕至該網站下載(網址:https://gov.tw/h9V)。
三、有關旨揭文件所載內容及戒菸專線轉介服務之詳細事宜, 請逕洽戒菸服務轉介業務承辦人,電話(04)7000620、(04) 7238595分機8567、8568。
四、請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