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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114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時間及注意事項 (審查中,預計12月底寄信通知錄取者)

【生活輔導組】114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時間及注意事項 (11/26截止)

生活助學金之目的:主要在照顧本校經濟弱勢之學生,以協助其減輕生活經濟壓力並專心向學。

1.申請時間:自113年11月18日(一)至11月26日(二)下午5點整。請符合資格且有經濟需求之同學可預做準備。

2.申請資格:須符合弱勢助學金資格、或持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且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本校之在職班、在職專班、產業專班等學生。

       (2)領有政府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者。

  • 弱勢助學金資格已於11月14日公告於學務處網頁,請務必確認通過後再申請本助學金。
  • 以身障類別申請學雜費減免者,若符合弱勢助學金資格亦可申請,但需檢附父、母及學生本人之112年動產、利息及不動產財產清冊以茲證明。

3.申請流程:

  • 於申請期限內,繳交下列資料:

       (1)申請表紙本

       (2)申請表電子檔,email申請表至jamiewu@mail.ntust.edu.tw

        紙本及電子檔缺一不可,電子檔不用簽名,主要是彙整用,逾期無法補申請。

  • 承辦人員收件後,針對申請表上有疑問之處會進行電訪,請留意02開頭市話;再經本校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每年共錄取40名,每月補助新台幣3,000元生活助學金。
  • 錄取者,無須參與服務學習,但須確保領受期間成績維持一定水準;並於114年8月底前繳交歷年成績單;若上學期GPA不及格(大學部未達C-/1.7分、研究生未達B-/2.7分)或明顯低於前一學期者,得取消下半年之補助。

 

若對本案有疑問,請洽詢學務處20號櫃台吳小姐 jamiewu@mail.ntust.edu.tw,02-2737-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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