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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生活服務學習實施要點(1100513 通過)

 

一、申請資格:

  凡本校領有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並住學校宿舍之在學生均可申請免費住宿(在職班、延修生除外)。

 

二、申辦方式:

  1. 依生輔組公告之宿舍申請期程,繳交低收入戶證明,以登記宿舍床位。

  2. 繳交學雜費時,若繳費單上之住宿費為 0 元,則表示申辦免費住宿成功;若住宿費不為 0,請主動聯繫宿舍承辦老師告知改單(住宿網路使用費及住宿保證金不得減免)。

  3. 印製附表:「服務學習紀錄卡」至各單位完成服務學習並取得時數認證,並於規定期限內依照住宿房型完成服務學習時數。

  4. 學期末時,將完成的「服務學習紀錄卡」繳交給宿舍承辦老師即可結案;逾期未完成時數者,須補繳當學期之住宿費用。

  5. 各宿舍承辦窗口聯絡方式:
    1. 第一宿舍承辦:學務處 10 號櫃台 沈小姐/(02)2737-6315/kiki@mail.ntust.edu.tw
    2. 第二、三宿舍承辦:學務處 11 號櫃台 尚小姐/(02)2737-6319/chunchi@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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