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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112學年具備役男身分(尚未服兵役)之學生,出國申請程序及應注意事項

一、具備役男身分(尚未服兵役)之學生,出國申請程序如下:
1.至教務處領取本校學生出國手續單,並依表格所列事項填寫及完成各有關單位核章。
2.經全部核章完畢後,學生至遲應於出國日前三個星期,將出國手續單影本及(1)手寫或繕
打之出國學生名冊(2)國外進修或交換學校(機關單位)核准(同意)書影本(3)護照(有照片頁)
影本,(4)以雙聯學制申請出國進修之學生,需加附上本校與國外學校簽訂之雙聯學制契
約書影本,以上文件送學生事務處憑辦出國事宜。
3.經所屬縣市政府核定並函送同意函後,依函文規定事項,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列印出核准
通知單,並於核准出境期間持憑入出境,請注意勿提前出境或以再申請短期出境方式合併
出境期。公文未經核准前出境者,縣市政府依規定不予核准出國進修。
二、注意事項:
出國期間,如休、退學或經開除學籍者,依法將被廢止緩徵及出境核准,並於接到徵集令
時,即應依規定時間內返國入營報到,違者,將被依妨害兵役罪嫌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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