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生活輔導組】有關113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與期程

【本助學金每年僅於下半年辦理一次,113年生活助學金將於112年11月15日開放申請】

  1. 113年申請期程:自1121115(三)1122(三)下午5點整請符合資格且有經濟需求之同學可預做準備。
  2. 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生活助學金之目的:主要在照顧本校經濟弱勢之學生,以協助其減輕生活經濟壓力並專心向學。

(2)申請資格:須符合弱勢助學金資格或持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且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本校之在職班、在職專班、產業專班等學生。
  • 領有政府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者。

       *弱勢助學金資格預計於11月8日公告於學務處網頁,請務必確認通過後再申請本助學金

          *以身障類別申請學雜費減免者,若符合弱勢助學金資格亦可申請,但需檢附父、母及學生本人之111年動產、利息及不動產財產清冊以茲證明。

(3)辦理流程及期程:

  • 於申請期限內,繳交申請表紙本及email word(缺一不可,word電子檔不用簽名,主要是彙整用)至學務處20號櫃台吳小姐  jamiewu@mail.ntust.edu.tw,逾期無法補申請。
  • 承辦人員收件後,針對申請表上有疑問之處會進行電訪;再經本校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每年共錄取40名,每月補助新台幣3,000元生活助學金。
  • 錄取者,無須參與服務學習,但須確保領受期間成績維持一定水準;並於113年8月底前繳交歷年成績單;若上學期GPA不及格(大學部未達C-/1.7分、研究生未達B-/2.7分)或明顯低於前一學期者,得取消下半年之補助。

(4)若對本案有疑問,請email本案承辦人吳小姐或電洽02-2737-6318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