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輔導組】函轉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建置「開放式轉介平臺」相關資訊
一、依據: 教育部 115 年 3 月 9 日臺教學(二)字第 1150021590 號函辦理。
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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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為即時提供符合《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 13 條第 1 款、第 2 款及第 6 款規定之犯罪被害人或家屬保護服務或相關協助,於該會官網建置「開放式轉介平臺」(網址:https://www.avs.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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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平臺提供政府機關辦理轉介,並由其住居地轄區分會進行開案評估,視評估結果提供相關保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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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相關單位視實際需要參考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