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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113學年度清寒僑生獎助學金於113年9月2日開始申請

113學年度清寒僑生獎助學金於113年9月2日開始申請,凡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不含研究生及延修生)請詳閱附檔~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查作業須知;凡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請填好:附件一申請表及附件二清寒僑生助學金經濟狀況調查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勾選調查表內欄位,此項需證明或佐證資料請勿缺件,否則該項審查項目不計分),任何證明文件如果請翻譯中心翻譯請附原始文件(該國文字),勿偽造或提供不實證件資料經查證屬實者,停止發給並追繳已領之助學金,並依本校獎懲辦法,予以懲處;請於113年9月18日17時前送交至學務處7號座位審查,若逾期將不予受理,請同學注意及配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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