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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具備役男身分(尚未服兵役)之學生,出國申請程序及應注意事項

一、具備役男身分(尚未服兵役)之學生,出國申請程序如下:
1.至教務處領取本校學生出國手續單,並依表格所列事項填寫。
2.經核定後,學生至遲應於出國日前三個星期,將出國手續單影本及(1)手寫或繕打之出國學生名冊(2)國外進修或交換學校、機關單位核准(同意)書影本(3)護照(有照片頁)影本,送學務處憑辦出國事宜。
3.經所屬縣市政府核定並函送同意函後,依函文規定事項,至役政署網站列印出敬核准通知單,並於核准出境期間持憑入出境,請注意勿提前出境或以再申請短期出境方式合併出境期。
二、注意事項:
出國期間,如休、退學或經開除學籍者,依法將被廢止緩徵及出境核准,如已於國外者,接到徵兵令時,即應依規定時間返國入營報到,違者,將被依妨害兵役罪嫌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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