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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36條第5款解釋令

第36條第5款解釋令,經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雇主,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之原則。
二、推動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
三、六大核心戰略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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