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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組】112學年度第一宿舍本地碩二學生登記辦法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112 學年度

本地碩二學生第一宿舍床位登記辦法

一、登記資格(以下資格皆須符合

學號為 M111 開頭1122月入學者除外,另於11212月辦理申請登記)或學號為 M110 開頭(僅限1112月份入學者,登記可住一學期)學籍為碩二之本國生(若因曾休學等特殊原因最終依本校學籍認定為主)

※ 說明:本國學位生須符合設籍台北市、新北市(汐止、深坑、石碇、新店、永和、中和、土城、樹林、泰山、新莊、板橋、三重、蘆洲、五股,共十四區不得申請)以外地區滿一年以上者得提出,戶籍設籍日期計算至112831

※ 建議:欲登記者,請先備妥戶籍謄本(符合下列規定):三個月內申請之個人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正本影本或清晰之照片列印紙本】皆可親送或請人代繳至學務處,並於右下空白處依序書寫中籤序號學號姓名系級手機號碼

二、作業流程與重要注意事項(請同學詳細閱讀)

    1. 請於330 () 10:0046 () 17:00完成線上登記,網址:https://forms.gle/gAr3ZDj3DJeTtTCs9

    2. 登記成功名單公告410() 16:00於學生事務處網頁/最新消息公告登記成功名單。

    3. 繳交戶籍謄本:請於411() 09:00 413() 17:00繳交符合前述規定的戶籍謄本,請注意:逾期未繳視同放棄!

    4. 分配房型名單59 () 17:00於學生事務處網頁/最新消息公告第一宿舍獲分配者房型;後續若有空餘床位,則依序號個別通知。

    5. 房型互換週516() 10:00519() 17:00開放申請互換房型,申請者(由一人代理申請即可)請帶兩張學生證於規定期間內至學務處10號櫃檯辦理;互換結果將於524() 17:00公告於學生事務處網頁/最新消息。

    6. 組隊同住及寧靜寢室申請:可申請與指定室友同住(僅限獲分配相同房型者)或入住寧靜寢室,相關申請辦法及時程將於5月下旬另行公告

7. 各項作業流程因故延宕或變更時,學務處有權修訂或補充公告,相關變更將於學生事務處網頁/最新消息公告說明。

8.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學生事務處10號櫃檯承辦人沈小姐。

電話:(022737-6315Emailkiki@mail.n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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