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輔導組】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具特殊身分同學繳交證明文件與放棄住宿補貼說明事宜

一、本國籍一般學生(校內宿舍與圓通雅筑宿舍住宿)不需提供證明,將於學雜費繳費單內宿費金額直接扣除補貼金額 5,000元。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學生,每床補貼金額為7,000元。

 (1)身分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請擇一提供115年低收或中低收證明紙本資料掃描電子檔(PDF)或清晰之照相檔並於115年8月1日前繳交或寄Email至承辦人

 (2)身分屬現役軍人子女,請擇一提供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影本掃描電子檔(PDF)或清晰之照相檔並於115年8月1日前繳交或寄Email至承辦人

三、外籍生入學擁有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身分證者,請擇一提供證件影本或掃描電子檔(PDF)或清晰之照相檔並於115年8月1日前繳交或寄Email至承辦人,補貼金額同一般生5,000元。

四、以上(說明二、三)資料紙本空白處或Email內容註明「學號、姓名、115-1住第X宿舍例如B113XXX11 朱OO 115-1住第一宿舍」,以利承辦人作業。

五、如您已提供證明,列印學雜費繳費單時發現住宿補助非正確金額請先不要繳費並電話聯繫承辦人更正金額後再繳費。

六、校內住宿與校外內政部擴大租金補貼不得同時申請。若同時申請補助,將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追繳回補貼款。欲放棄校內住宿補貼者請於學期開始繳費日前填寫放棄「大專院校學生校內住宿補貼」切結書(如附加檔案)送學務處承辦人處辦理繳費單更正作業若暑期不在學校,可於115年8月1日前以電子郵件通知承辦人放棄校內住宿補貼,另於115年9月14日前補繳切結書即可,來信內容範例 B114XXX12 朱OO 115-1放棄校內住宿補貼。EMAIL寄出第3日(扣除星期六日)未收到承辦人回覆信件「收到」,務必請電洽承辦人查詢02-27376313,同時務必留寄件備份作為寄件佐證資訊】

七、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學務處2號櫃台承辦人朱先生

    Email chujui@mail.ntust.edu.tw 

    電話:02-2737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