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活動組】(115)年「補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

主旨
有關本會本(115)年「補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請查照協助轉知及鼓勵所屬系所及志工服務社團即日起至 4 月 15 日止踴躍組隊申請。

說明
一、 計畫目的
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青年赴東南亞僑(華)校進行志願服務,並拓展我國青年之國際視野,特訂定旨揭計畫。另為建立國內青年志工團隊與僑(華)校間長期合作之溝通聯繫管道,並讓青年志工於行前提早掌握僑(華)校現況,因地制宜調整服務內容,本計畫由志工團隊就本會公告之僑(華)校服務需求及聯絡資訊,自行聯繫僑(華)校洽談並確定赴僑(華)校服務後向本會申請經費補助。

二、 服務需求與對象
本年經調查海外僑(華)校志工服務需求,共有馬來西亞、泰國及越南等 3 個國家、4 所僑(華)校尚需青年志工 52 人,需求項目如下:

華文教育、文化推廣。

資訊服務:包含科技專題實作營隊(如科學實驗操作、程式設計、AI、Arduino、ESP32 等)、電腦營隊等。

圖書館服務:協助圖書館書籍清點與整理。

其他:包含協助籃球校隊訓練、童軍技能指導、多元營隊課程等。

需求時間:本年 7 月至 9 月間。

綜上:請協助轉知及鼓勵所屬系所及志工服務社團、童軍社團、籃球社(隊)踴躍組隊申請。

三、 補助重點摘要
補助對象:國內大專院校,並由其組成 18 歲至 30 歲青年志工團隊(年齡計算以出團時為準)。

人員資格:每團隊人數原則須為 2 人以上,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

補助額度:以團隊中具我國國籍青年志工人數計算,每人補助額度至多為新臺幣 1 萬元,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8 萬元;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 20% 以上經費。

四、 申請流程摘要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4 月 15 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申請方式:採書面方式申請,志工團隊須先將申請文件(一式二份)呈交所屬學校,再由學校以公文併同申請文件函送本會。

申請文件:包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志工名冊、服務計畫書、海外僑(華)校接受志工服務同意書、志願服務計畫之 SDGs 相關性列表及申請文件檢核表。

五、 附件
檢附 115 年度僑(華)校青年志工服務需求彙整表與申請及核銷注意事項各一份。

六、 資訊查詢
本案詳細訊息及申請表件下載,請參閱本會官網(www.ocac.gov.tw)-「僑民教育」-「僑教補助」-「補助國內青年志工赴東南亞僑(華)校志願服務」專區(短網址為 https://gov.tw/9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