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輔導組】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本國學生升碩二申請第一宿舍 (含第三宿舍6人套房) 住宿登記辦法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本國學生升碩二申請第一宿舍 (含第三宿舍6人套房) 住宿登記辦法

 壹、登記資格:

         本國籍研究所學生115 學年度第一學期升碩二【僅限學號為M114開頭114年9月份入學本國籍學生;且須符合設籍台北市、新北市十四區(包含:汐止、深坑、石碇、新店、永和、中和、土城、樹林、泰山、新莊、板橋、三重、蘆洲、五股)以外地區滿一年以上者可提出申請戶籍設籍日期計算至115年8月31日。【符合申請合格區域遷至其他合格區域不受戶籍滿一年限制】

若有特殊原因(如休學等)最終依本校學籍認定115年第一學期為碩二生為主(請電洽承辦人)。

本校112年5月份學生宿舍自治會通過-113學年度起第一學生宿舍申請床位正取者於開學前不同房型不得互換(後續依開學後宿舍床位調整辦法公告內容辦理)。

貳、作業流程與重要注意事項【內容較多請同學務必詳細閱讀,注意各項登記與繳件時間,強烈建議下載附加檔案(重要時間節點摘要表)自我提醒管制】:

一、網路線上登記:請於115年3月5日1100時可上網申請,網址:https://sa.ntust.edu.tw/Dorm/115年3月12日1200時關閉線上登記。

   特別注意:登記開始前會執行系統測試,故請勿提前登記,若提前登記造成登記資料遭覆蓋或遺失須自行負責。

二、公告網路登記成功名單:115年3月13日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請同學務必查看是否登記成功)

三、未列於網路登記成功名單之同學可於115年3月16日(0830時至1700時;1200時~1330時除外),可至學務處2號櫃台人工補登,逾期不再受理登記

四、繳交戶籍紙本資料請特別注意,繳交即視同確認入住、逾期未繳視同放棄紙本資料電子資料 擇一繳交即可;特別注意戶籍資料的記事欄為不可省略須為詳細記事

        可擇一繳交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列印紙本亦可)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戶口名簿請領紀錄):請於115年3月25至26日每日(0900時至1700時;1200時~1330時除外)繳交符合下列規定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戶口名簿請領紀錄)逾期未繳視同放棄!

 (1) 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列印紙本亦可):須繳交三個月內【115年1月(含1月)以後】申請之個人詳細記事戶籍謄本(設籍滿一年以上日期計算至115年8月31日)正本、影本或照片檔列印紙本(須清晰)皆可;右上須書寫:登記序號、學號、姓名、手機號碼,經查戶籍不符者將取消床位。

 (2) 繳交新式戶口名簿(須附詳細記事)影本者,並請至內政部戶政司網頁/戶口名簿請領紀錄(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81)查詢,且列印請領紀錄查詢結果併同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繳交,戶口名簿右上須書寫:登記序號、學號、姓名、手機號碼驗證結果若為「所載資料未異動」「僅戶籍內役別異動」「行政區調整門牌異動」等才可使用。

 (3)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或以新式戶口名簿替代紙本戶籍謄本方式可參考附加檔案說明。

五、繳交戶籍電子資料請特別注意,繳交即視同確認入住、逾期未繳視同放棄!(可擇一繳交電子戶籍謄本PDF檔紙本戶籍謄本清晰之照相檔新式戶口名簿清晰之照相檔與請領紀錄查詢結果截圖檔,以上資料記事欄位須附詳細記事)

   (1)同學可以將申請電子戶籍謄本PDF檔(若PDF檔有加密,請先解除加密,須繳交三個月內【115年1月(含1月)以後】申請之個人詳細記事戶籍謄本)紙本戶籍謄本清晰之照相檔115年3月18日至3月26日1700時止EMAIL寄送chujui@mail.ntust.edu.tw信箱,信件主旨請書寫【電子謄本 登記序號 學號 姓名 電話,例如電子謄本 序號89 M11400000 XXX 0910XXXXXX】, 之後收到承辦人回覆信件「合格」即完成繳件手續。

   (2)同學可將新式戶口名簿(須附詳細記事)清晰之照相檔與請領紀錄查詢結果截圖檔於115年3月18日至3月26日1700時止EMAIL寄送chujui@mail.ntust.edu.tw信箱,信件主旨請書寫【戶口名簿 登記序號 學號 姓名 電話,例如戶口名簿 序號89 M11400000 XXX 0910XXXXXX】,之後收到承辦人回覆信件「合格」即完成繳件手續

   (3)EMAIL寄出電子戶籍資料第3日(扣除星期六日)未收到承辦人回覆信件「合格」,務必請電洽承辦人查詢02-27376313。

   (4)若繳交電子資料係變(偽)造者,除不得申請宿舍同時將依學校校規處分。

六、公告逾期未完成戶籍資料繳件名單:115年3月27日1700時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請同學務必查看再確認是否有誤,很重要),若資料有誤,請於115年3月30日至3月31日1600時前至學務處承辦人處更正。

七、公告優先選擇房型排序名單(排序前面者入住第一志願之房型機會較大):以隨機亂數產生優先選擇房型排序名單,於115年4月10日1700時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 

八、第一宿舍可分配各類房型數量說明:(1)碩士班第一宿舍各類房型與床位分配數量將以碩士班登記申請人數與大二至大四登記申請人數按比例分配(2)第一宿舍六人雅房(公共衛浴);四人套房(獨立衛浴),二人套房(獨立衛浴,僅限女生申請)若因優先選擇房型排序較後,申請第一宿舍住宿房型額滿時,學務處將代為安排第三宿舍6人套房,同學不得異議!

九、公告分配房型名單與組隊同住及寧靜寢室申請辦法:115年5月14日 1700時前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 獲分配者之宿舍別與房型。

十、公告組隊同住及寧靜寢室申請:可申請與指定室友同住(僅限獲分配相同宿舍房型者)或入住寧靜寢室,請於115年5月20日1000時至5月27日1700時前於學生宿舍系統或google表單進行登記。

 (1)組隊同住申請進入學生宿舍系統網址: https://sa.ntust.edu.tw/Dorm/。【與學籍系統同帳號密碼;步驟說明:請先登入->  申請  ->申請結果(可查詢自記授權碼) ->室友登記-> 輸入自己+其他室友個人授權碼與學號】

 (2)寧靜寢室申請,另行公布google表單登記網址。

十一、公告組隊與寧靜寢室申請結果:115年5月29日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請同學務必查看再確認是否有誤),若資料有誤,請於115年6月2日1700時前至學務處承辦人處更正。

十二、作業流程因故延宕時,將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說明。

十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學生事務處2號櫃檯朱先生

      Emailchujui@mail.ntust.edu.tw/電話:(02)2737-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