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本國學生(春季班)升碩二申請學生宿舍住宿登記辦法
壹、登記資格:
本國學生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升碩二【學號為M113開頭,114年2月份入學本國籍學生】;且須符合設籍台北市、新北市十四區(包含:汐止、深坑、石碇、新店、永和、中和、土城、樹林、泰山、新莊、板橋、三重、蘆洲、五股)以外地區滿一年以上者可提出申請;戶籍設籍日期計算至115年1月31日。【符合申請合格區域遷至其他合格區域不受戶籍滿一年限制】
※若有特殊原因(如休學等)最終依本校學籍認定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為碩二生為主。
※本校112年5月份學生宿舍自治會通過-113學年度起第一學生宿舍申請床位正取者於開學前不同房型不得互換(後續依開學後宿舍床位調整辦法公告內容辦理)。
貳、作業流程與重要注意事項【內容較多請同學務必詳細閱讀,注意各項登記與繳件時間,強烈建議下載附加檔案(重要時間節點摘要表)自我提醒管制】:
一、網路線上登記:請於114年11月3日0900時可上網申請,網址:https://sa.ntust.edu.tw/Dorm/,114年11月10日1200時關閉線上登記。
特別注意:登記開始前會執行系統測試,故請勿提前登記,若提前登記造成登記資料遭覆蓋或遺失須自行負責。
二、公告網路線上登記成功名單:114年11月11日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請同學務必查看是否登記成功)。
三、未列於登記成功名單之同學可於114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每日(0900時至1600時;1200時~1320時除外),可至學務處2號櫃台人工補登,逾期不再受理登記。
四、繳交戶籍電子版資料:請特別注意,繳交即視同確認入住、逾期未繳視同放棄!【紙本資料 或 電子資料 擇一繳交即可;特別注意戶籍資料的記事欄為不可省略,須為詳細記事】
(1)同學可以將申請電子戶籍謄本PDF檔(若PDF檔有加密,請先解除加密,須繳交三個月內【114年9月1日以後】申請之個人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或紙本戶籍謄本清晰之照相檔於11月14日0900時至11月21日1700時止EMAIL寄送chujui@mail.ntust.edu.tw信箱,信件主旨請書寫【電子謄本 登記序號 學號 姓名 電話,例如電子謄本 序號89 M11300000 XXX 0910XXXXXX】, 之後收到承辦人回覆信件「合格」即完成繳件手續。
(2)同學可將新式戶口名簿(須附詳細記事)清晰之照相檔與請領紀錄查詢結果截圖檔於11月14日0900時至11月21日1700時止EMAIL寄送chujui@mail.ntust.edu.tw信箱,信件主旨請書寫【戶口名簿 登記序號 學號 姓名 電話,例如戶口名簿 序號89 M11300000 XXX 0910XXXXXX】,之後收到承辦人回覆信件「合格」即完成繳件手續。
(3)EMAIL寄出電子戶籍資料第3日(扣除星期六日)未收到承辦人回覆信件「合格」,務必請電洽承辦人查詢02-27376313。
(4)若繳交電子資料係變(偽)造者,除不得申請宿舍同時將依學校校規處分。
五、繳交戶籍紙本資料:請特別注意,繳交即視同確認入住、逾期未繳視同放棄! 請於114年11月20至21日每日(0900時至1700時;地點學務處大門前梯廳)繳交符合下列規定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逾期未繳視同放棄!
(1) 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列印紙本亦可):須繳交三個月內【114年9月1日以後】申請之個人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正本、影本或照片檔列印紙本(須清晰)皆可;右上須書寫:登記序號、學號、姓名、手機號碼。
(2) 繳交新式戶口名簿(須附詳細記事)影本者,並請至內政部戶政司網頁/戶口名簿請領紀錄(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581)查詢(查詢時選擇鍵盤輸入),且列印請領紀錄查詢結果併同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繳交,戶口名簿右上須書寫:登記序號、學號、姓名、手機號碼。驗證結果若為「所載資料未異動」、「僅役別欄位異動」、「行政區調整門牌異動」 均可使用。
(3)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或以新式戶口名簿替代替紙本戶籍謄本方式可參考附加檔案。
六、公告逾期未完成戶籍資料繳件名單:114年11月24日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請同學務必查看再確認是否有誤),若資料有誤,請於114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每日(0900時至1600時;1200時~1320時除外)至學務處承辦人處更正。
七、公告公告正取與房型名單:114年11月27日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房型安排原則以第一宿舍6人房為主,若第一宿舍床位少於登記數量,會以亂數排序方式排序,一舍額滿後再安排二舍(男生)或三舍(女生)。
八、公告組隊同住及寧靜寢室申請:可申請與指定室友同住(僅限獲分配相同房型者)或入住寧靜寢室,請於114年11月28日0900時至12月4日1600時前於後續公告網址登記。
附註:(1)因預留完整6人房數有限,若組隊數超過預留完整6人房數,將採取組隊隊伍亂數排序方式依優先順序處理,未能安排組隊之隊伍其成員將打散分配至其他房間空床位。(2)寧靜寢室設置原則(A)申請同學先行亂數排序後安排寧靜床位(B)6人房未滿5人時不予設置寧靜寢室,惟可安排申請寧靜寢室同學同住。
九、公告組隊同住與寧靜寢室申請結果:114年12月5日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請同學務必查看再確認是否有誤),若資料有誤,請於114年12月8日至9日1600時前至學務處承辦人處更正。
十、公告114-2學期正取寢室房號床號:114年12月19日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同學可搬入114-2學期寢室日期,將於115年2月初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
十一、作業流程因故延宕時,將於學務處網頁/學生宿舍公告說明。
十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學生事務處2號櫃檯朱先生
Email:chujui@mail.ntust.edu.tw/電話:(02)2737-6313